声明人:崔宝成
我曾两次在单位恶人搞的污蔑、迫害法轮功的活动中签过名。单位同事要替我签,我由于怕心没有阻止。现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签名及言行等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/1480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