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辛晓娜
我在2000年被非法关押,在邪恶的威逼下写了不该写的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声明: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/1480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