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宜兰
我以前放弃了大法修炼,说过对大法不利、对老师不敬的活,给大法造成很大的损失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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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/1480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