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勤民
99年7.20以后,我在居委会的所谓洗脑下写的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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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/1480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