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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桂英

    九九年七二零时,当地的片警、街道主任、家委会主任等一帮子人到我家,逼着让我写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。为了应付他们,我就写了“我很早炼过几天的法轮功,很早没炼了”。现在我认识到这种做法本身就是违背“真善忍”的法理,就是在说假话。作为一个修炼的人,修炼是严肃的,不能有丝毫的含糊。更严重的是当大法受到迫害时,我不能出来维护大法、证实大法,反而在怕心的驱使下,违心的顺应邪恶的要求,实际上已经走了旧势力所安排的路。我辜负了师父对我的救度,辜负了造就我生命的大法,回想起来很痛心。严正声明:在邪恶的胁迫下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尊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/14808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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