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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雷建莉 在劳教所的迫害中,在“保证”上签的字作废;所写的“认识”作废;在“解教释放证”上的签字作废;在县“六一零”所谓“保证”上的签字作废。那是我思想一时被邪恶钻空子,意志不坚定做的错事。今后我要加强学法,重新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。不承认这场强加给我的迫害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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