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春田
由于怕心,我交出了大法书和资料,毁了师父的法像,还写了“保证书”。我悔恨不已,郑重声明:以前写过、做过、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紧跟师父,助师正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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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/1480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