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昌都
我是96年开始修炼大法的,在邪党迫害大法时被恶警非法抓捕,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以后坚信师父和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/1480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