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种学庆
在迫害大法初期,我把《转法轮》等书交给了机关一部份,自己烧了一部份,这是对大法的不敬,是犯罪。声明:上述行为作废。今后精進实修,学好法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弥补过去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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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/1480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