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霞玉
我从前曾经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,还揭过传单。现在声明:对自己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做好大法的事,弥补自己的过失,坚修大法,救度世人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/1480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