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艳春
七二零后迫于高压所写的“不炼功”保证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今后要多学法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2/1480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