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柳剑玲
我在九九年七二零的高压迫害下,写过一份“不再修炼法轮功”的书面材料。现在认识到,这是错误的。严正声明:所写的材料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提高心性,弥补过错,洗刷污点,跟着伟大的恩师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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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3/1481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