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兴梅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邪恶迫害大法。我声明:我亲人代我写的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!我要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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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3/1481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