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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方燕

    我于98年3月得法走上修炼道路,阅读过大量法轮大法书籍。书中、功中深奥的法理,使我在短短两三年里,身心受益巨大。在法轮功蒙受千古奇冤时,我于2000年6月27日到北京上访,被非法关押9天。送回当地又被非法拘禁40余天。在此期间,父亲在探监之时逼我写“悔过书”,虽严词拒绝后,仍妥协写了“书面保证”。在邪恶第二次提审中要我按照它们的指示写“上京认识和保证三条”,并说写了才能释放我,我拒绝后,它们威逼双亲到医院开“病历”,以此借口同意保释。在高压下父亲上交了“书面保证”并办好“精神病患者证明”手续。它们又借此勒索数千元,我才得以保释出狱。在保释期间,我在父母威胁下曾写过两份“保证书”,一份交至居委会,一份双亲收押。严正声明:一、我头脑清醒,无神经系统疾病,身体健康;二、上京出于本人自愿,合法行使公民权利,上访讨公道;所有的“保证书”及虚假的“病历证明”无效、作废;不为歪曲事实的一切而沉默,坚持修炼,兑现誓约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30/2226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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