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腊梅
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时,在单位的逼迫下,所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所说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话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强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相信大法好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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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4/1482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