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洪春莲
7.20后,由于没学好法,我交了两本大法书,向邪恶保证“不炼了”,还出卖过几个同修,写了“保证书”,按了手印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信师信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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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4/1482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