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爱萍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不几天,单位领导等三人来我家时,我违心写的“不炼大法”的“保证书”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4/1482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