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月华
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做过的“保证”和签过的字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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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4/1482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