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白电文
我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曾交过大法书,写过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信师、信法,坚定的跟着老师修炼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4/1482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