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晒民
凡是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别人代我写的“不修炼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我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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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4/1482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