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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郭俊英 我在二零零一年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,被恶警非法抓進看守所,并被判刑五年。入狱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,写了“悔过书”。在监狱期间还写过、说过对师、对大法不敬的话,做过不敬的事。声明:我以前向邪恶所写“悔过书”及对法、对师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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