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秀芬
我于九九年正月得法。九九年七二零邪恶迫害大法弟子期间,我违心的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。今天我严正声明: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跟随师父坚修法轮大法到底,洗涮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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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5/1482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