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槐俊英
我去年邪悟了,把师父的《转法轮》烧了。7.20时,别人替我向村委交了《转法轮》一本、法轮章一枚,派出所让我签了名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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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5/1482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