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芃文
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做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,配合邪恶签了字,我郑重声明我所签的字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听师父的话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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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5/1482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