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贞
前几年被中共邪党所逼迫,所写的“悔过书”、“保证书”及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5/1482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