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吉雄
九九年七二零后,在邪恶的压力下,我放弃了修大法,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。严正声明: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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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5/1482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