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黎云珍
这次在市办的洗脑班被强化洗脑,由家属代写的“保证不参加集会游行和张贴大法资料”等的书面“保证和悔过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5/1482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