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显英
一九九九年7.20以后,在邪党的迫害、逼迫下,我曾经给我母亲代笔写过的“不学、不炼了的保证”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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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5/1482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