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秀芳
99年7.20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向邪恶写的“保证书”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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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5/1482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