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汤艳艳
对以前代家人所签的字,声明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真、善、忍好,弥补过错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5/1482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