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洪光
以前家人代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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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5/1482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