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际忠
2007年1月7日,我给家人、单位、610人员写过“悔过、保证书”。对不起师父。现郑重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6/1482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