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学知、张世芳、韩秋
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,邪恶非法判我劳教一年,我被迫在“劳教判决书”上等签了名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!坚修大法到底!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6/1482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