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文凤
以前销毁过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今后坚信大法,坚信师父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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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6/1482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