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富海、张连香
曾对师、对法不敬,受迫害中写过“保证书”。声明:我们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6/1482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