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弘圆
我以前被领导强迫、高压逼着,写的“三不准”(不准上北京上访,不准外出串连,不准到外边炼功)全部作废。助师正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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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6/1482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