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静娟
区办事处有两人找我开会,说不让我炼,当时我说:“不让炼就不炼呗。”2004年,我开始从新修炼。声明:我说的“不让炼就不炼呗。”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8/1485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