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秀杰
九九年七月二十号,被镇派出所骗去,强行让我写了所谓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在此我声明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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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7/1482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