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宇飞、刘梦圆
在学校教师强迫下,我们写了“绝对不炼法轮”的“保证书”,特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7/1482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