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佩华 我于1998年11月开始学炼法轮功,得益很大。2000年6月为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,参加集体炼功被非法送劳教一年。由于自己执著心太重而邪悟,曾说、写、做过有损师父和大法的事,深感痛悔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前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一切言论作废。洗刷掉自己身上的污点,紧跟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30/22262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