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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春花 九九年7.20后,因惧怕,我就把几本大法书籍和师尊的法像交到当地派出所。可邪恶不死心,仍不放过我。没几天通知我到镇政府礼堂开会,恶人实施流氓手段逼迫每个人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不识字的就按手印,并坐、踩师尊的法像、喊口号,否则不准回家。当时,我没有站出来证实大法,却对邪恶百依百顺。愧对慈悲伟大的师尊。今借明慧一角,严正声明:我以前配合邪恶在“保证书”上签的字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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