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丽英
对于学校举行的“反ⅹ教”签字活动,我违心写上了自己的名字。我相信法轮大法是正法!在此,我严正声明,我所写的污蔑大法的字句、签名声明作废。从今以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9/1485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