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史方金
由于学法不深,派出所写的“保证”我签字了,声明签字作废。从新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9/1485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