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爱菊
居委会曾经到我家里来,让我写了“不到北京”的保证。通过深入学法,我认为到这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不符合修炼人的标准,是配合了邪恶。严正声明:上述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我将紧随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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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0/1486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