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春然
二零零一年,在讲真相的过程中,有坏人举报并带入公安局之后,曾主动说“不再做真相”的话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0/1486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