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善花、姜春凤
在迫害之初,配合邪恶所做的电视采访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0/1486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