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秀华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家人替我在“保证”上所签的名,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0/1486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