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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振海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,我去了北京。中途被邪恶发现并非法绑架到派出所。过了一天,被我当地国安押回,非法拘留十五天。在被非法拘留期间,我向邪恶妥协,写了“以后不炼了的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向邪恶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紧随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2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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