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兰君
我于95年得法。99年邪恶开始高压迫害,我在邪党支部会议上照报纸抄了污蔑大法和师父的话。随后回家毁了大法书。声明:我上述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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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2/148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