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丽
610恶警找到我家,把我非法带到当地派出所,恶警在一张纸上写了我的名字、年龄,叫我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我向邪恶写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2/12/148768.html